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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作】政府與企業的「夥伴關係」|Government-Business "Partnerships"


文:吳莉瑋
圖:vgm8383 via photopin cc

本文意譯《Making Economic Sense》書中的《Government-Business "Partnerships"》,Rothbard 把美國從開國的自由放任小政府系統,逐漸走向今日的中央集權大政府的過程,簡單精要地進行回顧。

體制派仍然持續卡特爾、控制、管制、移交政府業務給偏好企業,並紓困拯救他們心愛的騙子和輸家。它仍然在玩「夥伴關係」的老遊戲,當然,犧牲的仍然是我們。

政府與企業的「夥伴關係」|Government-Business "Partnerships"

作者:Murray Rothbard
譯者:吳莉瑋

「政府與企業的夥伴關係」,其實是舊概念的新包裝。我們常常未能理解大政府的意思,正是成立這種有益於政府與企業的「合作夥伴關係」,或者說,有益於某些受到政治青睞的企業與團體。

我們都知道,十六至十八世紀西歐的「重商主義」,是一種高稅收、龐大官僚與廣泛控制貿易與工業下的大政府經濟體系。但我們往往忽視許多的控制實質上是徵稅,限制消費者與大部分的商人和製造者,授予壟斷、卡特爾,並貼補受政府青睞的團體。

例如,英國國王可能授與 John Jones 壟斷英國境內所有撲克牌的生產與銷售。這意味著,任何試圖生產或銷售,與 Jones 相競爭的行為,都是非法,結果可能會被槍斃,以維護 Jones 的壟斷。

不管 Jones 的這種壟斷,是因為他是國王特別喜愛的表弟,還是因為他在國王授與壟斷期間內為預計可獲利的特權而支付國王款項。早期的現代國王,就像任何情況下的所有國家政府,長期缺錢,而銷售壟斷特權則是一個受青睞的籌資方法。

公眾特別討厭的一種常見特權銷售,是「税款承包(Tax Farming)」。國王,實際上把徵稅的權力「私有化」,並出售在國內的特定年間收稅的權力。想想看:我們怎麼會喜歡它,例如,聯邦政府放棄國家稅務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把若干年內收取所得稅的權力出售或外包給 IBM 或通用動力公司(General Dynamics)?我們真的希望被民營企業有效率地徵稅?

考慮到 IBM 或通用動力公司將為了這種特權提前支付可觀費用,這些企業將有充足的經濟動機進行無情的徵稅。你能想像我們會有多討厭這些公司呢?我們對於公眾有多痛恨稅款承包商多少有概念,這些承包商在公眾心目中並不享有主權或王權的神秘感。

在進行私有化的激情中,我們應立即停止,並思考我們是否希望某些政府職能私有化從而提高效率。難道這真的更好?例如,納粹把奧斯威辛或貝爾森集中營發包給克虜伯家族(Krupp)或法本公司(I.G. Farben)?

美國從一開始就比任何歐洲國家相形自由,因為我們是在反抗英國重商主義的控制、壟斷特權和課稅下建國。不幸的是,我們在南北內戰期間開始趕上歐洲。在可怕的自相殘殺衝突中,林肯政府看到國會中的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被南部各州的分裂給消滅,他便抓住機遇,推動共和黨(Republican Party)與其前身輝格黨(Whig Party)長久以來珍視的國家主義與大政府方案。

我們必須認識到,在整個 19 世紀中,民主黨不管在經濟上或是其他事務,都是自由放任主義與政府(特別是聯邦政府)分權主義的支持者。輝格共和黨則支持政府與企業夥伴關係的「美國制度」。

在南北戰爭的掩護下,林肯政府推行激進的經濟變革:高額保護性進口關稅、高額菸酒消費稅(他們認為是「罪惡稅」)、大量補貼新建橫貫鐵路(龐大鐵路興建與土地取得都透過腐敗的體系供應)、聯邦所得稅、廢止金本位並發行不可兌的法定貨幣(greenbacks)來支付戰爭,以及相對於先前自由銀行系統的準國有化銀行系統-國家銀行系統(National Banking System)。

這樣一來,小政府、自由貿易、無消費稅、金本位以及 1940 到 1950 年代間自由的銀行系統,都被它的反面給取代。這些改變大多是永久的。關稅和消費稅仍在;對非經濟性且過度建設的橫貫鐵路的補貼,結束於 1873 年的經濟大恐慌,但它在失去社會關注的情況下仍在 20 世紀持續影響鐵路。最高法院宣布所得稅違憲(不過被憲法第十六條修正給逆轉);戰爭結束後花了 14 年才返回金本位。

我們從來沒能擺脫國家銀行系統,在此系統中,只有一些聯邦政府特許的「國家銀行」獲准發行票據。所有民營與州營銀行都必須將儲備金存入國家銀行,允許這些國家銀行進行金字塔式通貨膨脹性信貸。而國家銀行則把儲備金放到政府債券並進行膨脹。

這個系統的總設計師是杰.庫克(Jay Cooke),他是腐敗的共和黨政客薩蒙.蔡斯(Salmon P. Chase)長期的金融靠山。當蔡斯成為林肯政府的財政部長時,他立刻任命贊助人庫克來壟斷承銷所有在戰爭期間發行的政府債券。庫克透過這種壟斷中成為千萬富翁投資銀行家,並被稱為「大亨」,這替他遊說國家銀行法(National Banking Act)增加了許多力道。國家銀行法為庫克的債券提供內建市場,因為國家銀行可以透過債券進行信貸膨脹。

「國家銀行法」在設計上是中央銀行的中繼站,在進步時代(Progressive Era)並進入二十世紀後,這個系統的失敗,使得體制派們進一步推動實施聯邦儲備系統(Federal Reserve System)。聯邦儲備系統成為新重商主義、卡特爾化,及政府與產業合作夥伴關係的一部分。從 1900 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進步時代,重新實施所得稅、聯邦與州等各級地方政府規章、卡特爾、中央銀行,以及戰爭時期的集體經濟「夥伴關係」。這個舞台是為了我們都非常清楚的中央集權制度所搭建。

老布希政府實行老共和黨傳統:加稅、通貨膨脹、推動廉價紙幣系統、不斷地擴大控制,並通過聯邦儲備系統將通貨膨脹與監管控制延伸至國際貨幣和貨品。

東北佬共和黨體制派仍然持續卡特爾、控制、管制、移交政府業務給偏好企業,並紓困拯救他們心愛的騙子和輸家。它仍然在玩「夥伴關係」的老遊戲,當然,犧牲的仍然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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