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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作】思想,自由與不自由|Ideas, Free and Unfree(發明歷史的騙局)


文:吳莉瑋
圖:hurleygurley via photopin cc

本文意譯《It's a Jetsons World: Private Miracles and Public Crimes》書中「Ideas, Free and Unfree」的「發明歷史的騙局」部分,《Against Intellectual Monopoly》以其中一章替真正的發明英雄平反,不管是飛行器、廣播還是電話,我們常見的歷史總是「專利版本」,但事實上,除了那些人除了沒能在「大眾歷史觀」中留名,還飽受壟斷者(所謂專利發明人)的法律威脅,是呀,這真諷刺。

思想,自由與不自由|Ideas, Free and Unfree

作者:Jeffrey A. Tucker
譯者:吳莉瑋

發明歷史的騙局

所有流行的商業歷史,都充滿了謊言。或者,更溫和地說,它們都充滿了基於愚蠢版本因果影響的謊言:發明是因為人們可以申請專利。這種假設幾乎未受主流文獻質疑。作者們看著專利記錄,並假定它們是技術進步的記錄。

事實遠比這更糟。專利記錄是那些申請專利然後什麼都沒做的快照。

人們基於專利史學,認為萊特兄弟發明了飛機,而事實上,他們只有將機翼與控制舵相結合的這個微小貢獻。發明飛機的大量工作,由英國的George Cayley爵士和德國的Otto Lilienthal所完成。但萊特兄弟申請了專利,並迅速用它來對付Glenn Curtiss,Glenn Curtiss發明了用來橫側操控飛機的副翼系統。

同樣的,廣播傳統上被歸功於1909年諾貝爾獎得主Guglielmo Marconi。英國的Oliver Lodge、被遺忘的天才Nikola Tesla、俄國的Aleksander Popov或是英國海軍工程師Henry B. Jackson,他們的貢獻又如何?

Marconi做的不過就是接地天線,還有專利戰的勝利,這得歸功於他財大氣粗的貴族合作夥伴Andrew Carnegie。在專利獲准了50年後,最高法院承認,這是不公正的裁決,但其他索賠人都死了!(但至少Marconi從一而終:他是義大利法西斯主義的大力支持者。)

再有就是著名的貝爾神話,幾乎很少有人知道真正的電話發明者是Antonio Meucci,只是Meucci無法負擔申請專利的費用。美國國會在2002年的聲明修正了這個疏忽,只是為時已晚。類似這種案例有無數件,我們不得不開始質疑專利與創新之間的關係。事實證明,歷史上極少有普羅米修斯式的一次大躍進。大部分的進步都是社會上許多要素的合作,每個人各自改良一部分,這些改良最後以可在市場上銷售的形式被組合在一起。

專利基本上與此無關。Boldrin和Levine並不是第一個指出這點的作者。你可能會感到驚訝,許多學院派經濟學家,對專利和經濟進步之間的關係做了實證研究。在Boldrin和Levine所審閱的共23份研究中,他們發現幾乎找不到建立專利與經濟進步的強大關係,但卻發現專利和發展之間的負相關關係:也就是說,專利實際上阻礙進步。

他們進一步發現,專利的主要貢獻就是增加專利數量。但是,專利數量增加與發明增加並不相同,專利的主要用途是制止類似創新或改良專利技術。專利權人持有這種權利一段時間,但歷史實際上被凍結。引發創新的模仿與分享過程,變得制式化、集中化、固定且停滯。

他們檢查了資料庫的案例,資料庫技術在歐洲有專利,但在美國沒有。美國輕易地在資料庫競爭中勝出。美國與歐洲相比,占主導地位的資料庫生產比例為2.5:1。對我來說,這有助於解釋許多人也注意到的現象,雖然歐洲致力於訊息的數位化與組織化,但許多歐洲人對於資料庫技能的知識卻很過時。現在我們知道:這不是他們的錯,這是他們智慧財產權制度的錯。

《Against Intellectual Monopoly》在第八章討論了現有反對專利的文獻,這些文獻有意或無意地透露反專利立場。該章充滿實證細節,但我特別好奇他們對英格蘭和歐洲在18和19世紀音樂創作的歷史回顧。

他們發現在沒有著作權立法之國家(尤其是德國地區)的人均作曲家比例,高於像英國那樣有著作權立法的國家。具體而言,英國在1750年出現著作權法,並於1777年將保護範圍延伸至音樂,這對於整個作曲產業產生了致命效應。而後,義大利與法國實施著作權,導致作曲家驟減。

這段回顧相當耐人尋味,比大多數音樂史學家所能想像的更多。它解決了長期以來的謎,音樂教育最普及的世界,也曾出現許多作曲天才的地方,怎麼會突然未能參與莫札特與貝多芬時代的進展。這些歷史學家只是不知道要到哪裡去找線索。

本章最讓我感傷的,便是那些偉大創新者的名字都沒有被放在歷史書上,更可悲的,是我們這些被剝奪偉大創新的人,這一切只不過是因為那些人只想趕快拿去申請專利以使用特權來追殺競爭者。專利與著作權,遠非鼓勵創新,而是扼殺了許多精彩的藝術作品與令人驚奇的技術。為了要理解這點,你必須看得比專利記錄深入。你必須訓練自己看見政府法規的隱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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