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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作】為何要當自由意志論者?|Why Be Libertarian?

文:吳莉瑋
圖:photo credit: Saint Huck via photopin cc

本文意譯Murray N. Rothbard所著之《Egalitarianism as a Revolt Against Nature, and Other Essays第15章,Rothbard談到真正的自由意志論者應該要有的精神,勉勵我們激進原則才是前進的唯一正道,他談到功利主義的說法只是自由所帶來的其中一個附加好處,追求功利並不能成為自由運動的主幹精神,只有對正義的渴望與激情才能成為自由意志論者心中的支柱。

相較於怯生生的漸進主義者,真正的自由運動應該要在追求正義的驅動下穩扎穩打,自由的目標不能有任何妥協,我們只有在遙望無疑目標的正確道路上信步前進,才不會走偏了路,我們抱著堅定的道德原則處事,正義與非正義都在心中澄澈清明,Mises、Lead、Rothbard、Hoppe這些名單列不完的自由英雄們,都在自由的道路上豎立了榜樣,面對責難、誤解、抹黑與嘲弄,他們堅定不移,提供我們許多意志的食糧,Rothbard的《The Ethics of Liberty》無疑是他留給我們最珍貴的禮物之一。

對於那些認為「廢除所有非正義」的呼籲「不切實際」的批評,Rothbard反過來提出這些評論是將「目標」與「實現目標的策略」混為一談的抹黑。自由意志論者的目標相當「實際」,因為,不公正的問題純粹只是人的意志所造成的結果,在這層意義上,只要有夠多的人認同自由,解放所有不公的目標終將實現,這個過程在人類歷史中不斷出現,美國的廢奴運動特別具有代表性。

感謝mises.org,追求正義的渴望凝聚在此,mises.org不只提供精神糧食,還提供推動運動的彈藥,驅動自由志士前進的不是功利主義,而是道德堅持,我很慶幸自己能夠成為自由意志推動者的其中一員。

為何要當自由意志論者?|Why Be Libertarian?

作者:Murray N. Rothbard
譯者:吳莉瑋

到底,為什麼要當自由意志論者?我們問這個問題的意思是,究竟這一切是為了什麼?為什麼要為了個體自由的原則與目標,投入終身承諾?在這個基本上不自由的世界裡,這種承諾,不可避免地意味著對現狀的激進異議與疏遠,而這等同於金錢與聲望上的許多犧牲。人生苦短,勝利卻在遙遠的將來,究竟為了什麼要經歷這些?

或許你很難相信,我們發現,這個國家出現越來越多自由意志論者,他們從相當狹窄與個人角度的觀點出發。許多人將自由當成知識系統或美學目標而深受吸引,但自由對他們而言仍不過是智力遊戲,完全脫離他們所認知在日常生活中的「實際」活動。有一些自由意志論者的動機則純粹從個人財務角度出發。他們意識到自由市場可以提供更大的機會讓獨立個體謀取創業利潤,他們成為自由意志論者只是為了謀求企業利潤的較佳機會。雖然,在自由市場與自由社會中,獲利機會將更廣泛且大幅提高,這是事實,但若把這當成自由意志論者的主要動機,又顯得滑稽。考慮到實現自由之前必須經歷的道路往往曲折、困難又艱苦,自由意志論者獲取個人利益的機會,負面往往大於正面。

這些賭徒和獲利投機者在推動自由的運動中,只會獲得最少的利益,那是這兩個族群狹隘又短視的後果。但是,實現最終自由卻只有這條路。想法不會突然憑空出現在世界上,尤其是激進想法,想法只能透過人們而生,因此,這些族群的發展與支持,也就是所謂的「運動」,變成那些認真推行自我目標之自由意志論者的首要任務。

談到這些眼光狹隘者,我們必須認清功利主義(自由市場經濟學家的共同點)並不是自由意志運動蓬勃發展的充要條件。雖然「自由市場會替所有人帶來更富饒又更健全的經濟」這種認知是事實也具有價值,但關鍵的問題,在於這種認知是否足以讓夠多的人畢生奉獻於自由。

簡言之,有多少人願意忍受障礙並擁抱致力於自由所帶來的許多犧牲,這些人所占的百分比有比想要新型浴缸的人要來得多嗎?這些人難道不會乾脆接受較為簡單的生活,忘記那些浴缸?所以,雖然在完善自由意志主義思想與活動的結構中,功利主義經濟學不可或缺,但最終,這些機會主義者追求短視利潤的運動,只是自由運動中的一個不太令人滿意的基礎工作。

我們認為,只有在奉獻畢生給自由正義的激情下,自由運動才能穩扎穩打地蓬勃發展。那必須是我們的原動力,那才是在未來風暴中保護我們的武裝,而不是追求急功近利、智力遊戲,或冷靜計算經濟收益。為了獲得正義的激情,人們必須有一套分辨正義與非正義的理論,也就是一套分辨正義與非正義的倫理原則,功利經濟學提供不了這個。

我們將這個充滿不公正的世界,視為透過努力推動就能根除所有不公正的天堂。相比於此,其它傳統的激進目標則純然是烏托邦,譬如「消除貧困」,因為人沒有辦法單純透過實施人的意志就能消除貧困。貧困只能夠過一定的經濟因素操作來消除,也就是資本的投資與儲蓄,這只能透過長期改造自然資源來達成。簡言之,人的意志在此受到「自然法則」的嚴格限制,這個名詞很古老但卻始終有效。然而,不公正卻是人所造成,它們都是人的行為,因此,它們以及它們的消失,都取決於人的意志。

舉個例子:英國對於愛爾蘭人幾個世紀以來的佔領與殘酷壓迫。假如現在是1900年,我們在觀察愛爾蘭情勢並思考愛爾蘭人的貧困時,我們得承認:透過擺脫英國與其土地壟斷可以改善貧困,但若想要完全消除貧困,在最好的條件下,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並受到經濟規律的限制。可是,結束英國壓迫的這個目標,卻能透過人的意志而瞬間完成:只要英國決定撤出就好。

當然,這類決定沒有即時發生的事實並非重點;重點在於不公肇事者作出不公決定並加以實施的這個行為本身,在這個案例中,肇事者是英國政府。在正義的領域中,人的意志就是一切,只要人願意,愚公都能移山。因此,這種即時正義的激情,也就是激進的激情,不像瞬間消除貧困或將每一個人都變成開音樂會的鋼琴家那樣,並非烏托邦。只要夠多的人有意願,即時正義就可以實現。

那麼,對於正義的真正熱愛,必須要是激進的,也就是說,至少要有著激進且即時達成目標的希望。《Economic Education》的創辦人Leonard E. Read在寫《I'd Push the Button》時,非常貼切地傳達出這種激進的精神。當時的問題是我們該如何處理《價格管制局》對經濟施加的價格與工資管制。大多數經濟自由主義者都怯生生地「實事求是」,提倡不同形式的漸進式鬆管,Read在此採取明確又激進的原則,他的開場白是:「如果這個講台上有個按鈕,按下它能夠瞬間鬆綁所有的工資和價格控制,我會把我的手指擺到上頭,按下去!」1

因此,對於激進精神的真正考驗就是按鈕測試:如果我們可以按下一個按鈕,瞬時廢除所有對於自由的不公正侵犯,我們會按嗎?如果我們不會按,那們我們就不能說自己是自由意志論者,大多數人,只有在受到遵循正義的激情驅動下,才做得到如此。

真正的自由意志論者,可以用「廢除主義者」這個字概括,如果可以的話,他會立刻廢除所有對自由的侵犯,無論這些侵犯是原始的奴役,或是其它國家壓迫的實例。用另一個自由意志論者的話來講(譯註:Leonard E. Read),他會「狂按到起水泡!」

自由意志論者必須是「按下按鈕的人」與「廢除主義者」。因為受到正義的驅動,他不會被那些不道德的功利說法所說動,也就是那些所謂犯罪份子也要被「補償」才是正義的說法。偉大的廢奴運動在19世紀初盛行時,曾出現一種聲音,認為廢除奴隸制度的同時,奴隸主也要獲得經濟補償才算公平。簡言之,經過幾百年的壓迫和剝削後,還應該強迫無辜納稅大眾,進一步讓奴隸主得到可觀的回報!對於這項建議最貼切的評論,來自英國激進哲學家Benjamin Pearson,他說「他以為應該得到補償的是奴隸」;顯然,這種補償必須來自奴隸主本身才正義。2

一般的反自由意志論者與反激進者,會把這種「廢除主義」視為「不切實際」,做出這種指控的他們,無可救藥地把「預期目標」與「達成目標之戰略評估」給混為一談。

劃分原則時,不將評估戰略與期望目標混為一談,這點極其重要。首先,必須制定目標,在廢奴的案例中,目標就是即刻廢除奴隸制度或任何其它中央集權下的壓迫。我們在制定這些目標時,必須先把達成的可能性放在一邊。自由意志論者的目標很「實際」,因為只要夠多的人同意,他們的目標就可以達成,而他們的目標若是達成,世界將變得更好。目標的「實際」與否,只會受到「批判目標本身」的挑戰,而不在如何實現。當我們決定好目標之後,我們面臨的純然是策略問題:如何盡快地達成目標、如何打造社會運動去實現它等等。

因此,William Lloyd Garrison並非「不切實際」,他在1930年代提出立即解放黑奴的高尚準則。他的目標是對的,而他在策略上也相當實際,他並沒有預期這個目標能夠快速實現。或者說,就像Garrison本人所言:
盡其所能地呼籲立即廢除奴隸制度,它終將一步一步地成真!我們從來沒說過奴隸制度會被單一事件推翻;但它應該要被推翻,而我們應該始終保持抗衡。3
事實上,在戰略領域中,高舉激進原則的標幟,通常是達成激進目標最快的方式。如果純粹的目標從未出現,那麼就不會出現任何朝它前駛的發展。如果30年前沒有廢奴主義者的大聲疾呼,奴隸制度永遠不會被廢除,當廢奴時刻來臨之時,幾乎就是一擊即潰,而不是透過漸進或補償的方式。4

超越策略之上的,是出於正義的呼喚。William Lloyd Garrison在他1831年初著名的《The Liberator》社論中,懺悔他先前採用的漸進廢除原則:
在此,我全面性地明確取消先前的發言,並公開請求上帝、我的國家、我的兄弟以及可憐奴隸們的寬恕,寬恕我曾如此膽怯、不公與荒謬。
受到許多數落與攻擊,Garrison的回應是:「我需要全身投入火中,融化我身上一座又一座的冰山。」正是這種精神,標記出真正獻身自由事業的人。5



註1:Leonard E. Read,《I'd Push the Button》,New York: Joseph D. McGuire,1946年,頁3。

註2:William D. Grampp,《The Manchester School of Economics》,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0年,頁59。

註3:引述於William H.、Jane H. Pease編,《The Antislavery Argument》,Indianapolis: Robbs-Merrill,1965年,頁xxxv。

註4:對於「不切實際」以及將善與當前狀態混為一談的指控,Philbrook教授做出相當精彩的哲學批判:
只有一種政策辯護會對經濟學家或其他任何人開放:始終維持正確的政策。真正的「現實主義」就像人們一直以來的智慧:在終極光明的啟發下做出立即決定。
Clarence Philbrook,「Realism' in Policy Espousal」,《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53年12月859刊。

註5:有關Garrison的引述,參Louis Ruchames編,《The Abolitionists》,New York: Capricorn Books,1964年,頁31;Fawn M. Brodie,「Who Defends the Abolitionist?」,Martin Duberman編,《The Antislavery Vanguard》,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65年,頁67。Duberman的書相當具有價值,收錄了那些獻身給當時現狀的人物,他們抹黑激進者,特別是廢奴主義者。具體參Martin Duberman,「The Northern Response to Slavery」,同上,頁40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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