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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摘】國家解剖學|國家不是什麼


國家解剖學|國家不是什麼

作者:Murray N. Rothbard
譯者:吳莉瑋(中文版電子書下載
圖片:Kalexanderson via photopin cc

「國家」普遍性地被認為是一種社會服務機構。一些理論家褒獎國家為社會典範;其他人則把它當成和藹可親但往往效率不高的組織,用以實現社會目標;但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它是人類實現這些目標的必要手段,在與「私營部門」的資源競爭中經常獲勝。隨著民主崛起,國家與社會的關係倍增,常常會聽到幾乎違反所有理性與常識信條的意見,例如「我們就是政府」。「我們」是個好用的集體主義用語,它讓現實政治生活罩上一層意識形態的偽裝。如果「我們就是政府」,那麼,任何政府對個體的行為不只可稱正當與非獨裁,同時還能說是相關個體的「自願」。如果政府產生龐大的公債,這筆債必須由部分納稅人的稅金支付,而會讓另一部分的人受益,但這個事實包袱被「我們欠自己的債」給遮蔽;如果政府徵昭某人入伍,或把不同政見者關進監獄,這些人都是「對自己做這些事」,因此,沒有任何不愉快發生。在這個理由之下,那些被納粹政府謀殺的猶太人並不是被謀殺;相反的,他們必須是「自殺」,因為他們就是政府(納粹政府透過民主選舉產生),因此,政府對他們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他們自願的。有些人認為沒有必要痛打這點,但有大量群眾或多或少持有這種謬論。

因此,我們必須強調,「我們」不是政府,政府不是「我們」。政府不以任何準確的意義「代表」廣大群眾。[1] 但是,即使它真的「代表」廣大群眾,即使有70%的人口決定謀殺剩下的30%的人口,這仍然是謀殺,而不是那些少數被屠殺者的自願自殺。[2] 沒有任何整體主義比喻或「我們都是彼此的一部分」等說詞,可以掩蓋這個基本事實。

那麼,如果「國家」不是「我們」,如果它不是聚在一起替共同問題做決定的「人類家庭」,如果它不是一個兄弟會或鄉村俱樂部,它是什麼?簡單地說,國家是一種試圖在某特定疆域範圍內壟斷武力與暴力使用的社會組織;特別是,它是社會中唯一不靠自願捐款或提供服務取得支付,而靠強制手段取得收入的組織。社會上的個人或機構生產商品與服務,並將這些商品與服務透過和平且自願交易的方式出售給其他人以得到收入;「國家」則使用義務來獲得收入,也就是說,透過使用或威脅使用監獄與刺刀。[3] 因為「國家」使用武力與暴力來獲得收入,它將普遍性地規範與命令其目標個體的其他行動。有些人認為只要簡單觀察全球歷史上的所有國家就足以證明這個說法,但這個掩蓋國家活動的神話瘴氣由來已久,詳細闡述仍是必要的。



最初發表於Murray N. Rothbard,《Egalitarianism as a Revolt Against Nature and Other Essays》,Auburn, Ala.: Mises Institute,2000年[1974年],頁55-88。

1 我們無法在本章細細闡述許多「民主」的問題與謬誤。在這裡我只想說,某個人的真正代理人或「代表」總是聽令於那個人,可以在任何時候被解僱,也不能違反委託人的利益或願望。顯然,民主國家的「代表」永遠不能滿足這種代理人的職能,只有在自由意志主義社會中才能兼容。

2 社會民主主義經常反駁道,由多數選擇出統治者的民主,在邏輯上意味著,多數必須留給少數一定的自由,因為少數可能有一天會成為多數。撇開其他缺陷不談,少數成為多數的這種說法顯然不成立,例如,當這些少數是不同於多數的種族或民族。

3 Joseph A. Schumpeter,《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New York: Harper and Bros.,1942年,頁198。

私人與公共部門之間的摩擦與對抗日益加劇,首先體現於這個事實…「國家」的收入,仰賴於透過政治力量將私人部門的生產活動偏離於原先的私人目的。整個稅收理論建構於會員會費或購買服務的譬喻上,也就是說,學者唯一證明它為社會科學的是科學性思維習慣。
另參Murray N. Rothbard,「The Fallacy of the 'Public Sector'」,《New Individualist Review》,1961年夏季,頁3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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