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lter Block 是人類歷史上最多產和大膽的自由主義思想家之一。本書填補了他的寫作文庫中的重要空白:前衛主題的系列文章。他對道路、教育、勞工、國家分裂、禁藥和貨幣的研究與著作常見於學術期刊,這些研究精簡後,設計成具說服力的形式,呈現在你面前。 因此,這本書將自由的邏輯擴展到新的方向,幫助讀者徹底了解經濟自由對社會和政治秩序的影響。在處理傳統的反對意見時,他的頭腦非常精明。 Block 甚至觸及用語調整如何微妙影響著自由在我們社會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著手一個 Hayek 在 1970 年代就開始的專案。Block 似乎已經看到了這類分析的優點,並將其擴展到政治正確的時代。 一開始看來是針對前衛話題之不預期觀點的古怪集合,最後化為自由邏輯適用到日常周遭一系列實際問題上,令人信服的展示。 人們可能會將《自由的基石》這本書,視為自由主義邏輯解決日常問題能力的有力介紹。 --- 相中了這本 Building Blocks Liberty 來重拾翻譯習慣。 新的翻譯流程目前透過 GitHub Page 做發布,做成雙語的: https://raviwu.github.io/books-building-blocks-liberty/ 來不及等我 胡亂 翻譯的話,切到英文版本看也是很愉悅的。
Photo Credit: unsplash 同步發表於 https://raviwu.github.io/books-building-blocks-liberty/docs/part-1-economics/part-1-01-on-property-and-exploitation/ 1 有關財產與剝削 # 與 Hans-Hermann Hoppe 合著 1 # 每我說「我擁有一間房子」,通常意思是:我有權處置這個描述中的物件,在不侵犯他人同樣的物品所有權之下,我可以用任何理由自由使用這個描述中的物件。我同樣有權希望我的物件,也就是我的房子,不受他人支配其所有物的行為影響。所有權一般來說都是特定物理對象的延伸屬性。這些物品是經濟商品,因此有價值,否則沒有人會主張擁有。但擁有並非擁有這個物品所延伸的價值,擁有只適用在物品本身。我不擁有我的房子的價值。我擁有一間物理上存在的特定房子,我有權期望其他人不會損壞它。 2 # 儘管這種財產理論合理 1 ,但在當代政治經濟學和哲學中,對於財產權涉及的是物品的價值還是物品本身,充斥著困惑。 2 因此,有必要澄清,為什麼將財產權僅適用到物品本身是對的;以及,為什麼產權概念延伸到物品價值是有缺陷的。 首先,應該指出的是,這些理論是互不相容的。人的每個行為都可能改變另一個人財產的價值(或價格),這點很容易認知。如果 A 進入勞動力或婚姻市場,可能會損害 B 在這些市場中的價值。如果 A 改變了對啤酒和麵包的相對評價,或者 A 決定成為釀酒師或麵包師,就可能會改變其他釀酒師和麵包師所擁有的財產價值。根據價值損害即構成侵權的觀點,A 的行為代表應受懲罰的罪行。如果 A 有罪,那麼 B 和釀酒商或麵包師必須有權抵禦 A 的行為。但他們為抵禦的權利只能架構在他們(或他們的代理人)可以對 A 及其財產進行攻擊或限制的狀態上,即,B 必須有權阻止 A 進入勞動力或婚姻市場,也必須允許其他釀酒商或麵包師阻礙 A 隨心所欲地消費自己的錢(使用自己的財產經營啤酒廠或麵包店)。根據價值損害構成侵權理論,對他人財產的物理損害或限制使用顯然不能說構成侵權,對私有財產的物理性攻擊和物理性限制必須歸類為合法防禦。假若物理攻擊和物理財產限制會構成侵權,那麼 B 和釀酒商或麵包師就不能抵禦 A 的行為。 這兩種財產理論不僅不相容。一個人可